台灣自1951年實施徵兵制,現行憲法仍明定國民服兵役之義務。 坊間常誤以為已就業之男性員工皆已完成兵役,然台灣籍男性員工仍須接受新制教召。
此為國防部為維持預備役戰力所頒布之措施,自2022年起,訓練對象通常為完成四個月軍事訓練且退役未滿八年的男性,每次訓練為期十四日。在日資企業中亦不時聽聞年屆36歲正值工作黃金期的男性員工已多次接獲徵召。員工參與訓練期間將視為公假,企業須照常支付薪資。
關於薪資給付,政府自2022年1月起實施稅制優惠措施以減輕企業負擔。具體而言,企業可將員工受訓期間支付之薪資總額的150%,自該年度應課稅所得額中扣除。惟不得與其他稅務優惠重複適用,申請時須附上召集令、請假紀錄、公假證明、薪資明細、解除召集證明等文件。
〈參考連結〉
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
員工接受召集請假期間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
以下將介紹台灣的兵役制度。最初實施時,陸軍服役期為兩年,海軍與空軍則為三年。其後因應兩岸軍事緊張緩和,以及社會輿論認為對年輕人負擔過重,自2008年起縮短為一年、2018年再次更改為四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然而為因應近年中國日益增強的軍事壓力威脅,自2024年起針對「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男性」實施兵役期延長政策,由四個月恢復為一年。
兵役相關法規以《兵役法》為準。 該法第1條明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適用年齡範圍為年滿18歲次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度12月31日止。
兵役內容依出生年份分類如下:
・1993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
未經徵召者須依《兵役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從事為期1年之替代役(以於公部門服務替代兵役)。
・199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須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2005年1月1日後出生者
兵役期間由4個月延長至1年。
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每月發放薪資。 原為6,510元/月,自2024年起大幅調升至26,307元/月(扣除各項保險後實領20,320元)。
以下彙整達徵兵年齡男性之徵兵流程:(《兵役法》第32條)
1. 兵籍調查:依戶籍地實施,可透過網路線上申請。調查後,高等教育機構在學人員或服刑期刑期以上者可延後徵召。
2. 徵兵檢查:將郵寄徵兵檢查通知至戶籍登記地址,須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自收到通知至體檢約10日)
依據檢查結果判定兵役體格,分為常備役、替代役、免役。
3. 抽籤:體位為常備役或替代役之男性須於戶籍地參與抽籤。除確定入伍時期外,常備役者同時決定軍種與兵科,依據所修讀之學部、學科專業性,分配至陸軍、海軍、空軍。
4. 徵集:入伍
徵兵檢查(健康檢查)將確認應徵者身心是否適任。若身心存在障礙或慢性疾病、身高體重等指標過高或過低、家庭狀況等特殊情事,可免除兵役義務。(《兵役法》第4條)
茲列舉免役條件供參考:
・身高未滿155公分或超過196公分
・BMI(體型指數,反映肥胖程度)數值達36以上或低於15
台北市政府兵役局官網載有兵役體格分級說明,透過輸入實際身高、體重、BMI、視力、聽力、髖關節、足弓等數據,可模擬試算是否歸類為常備役、替代役或免役。
官網連結:https://servap3.docms.gov.taipei/bingo/bingo/
此外普遍認為,即使被歸類為兵役除外對象,對工作表現並無影響,因此在招聘甄選時,應避免僅因免役身分而直接判定錄取與否。
以下為本公司男性員工的兵役經歷分享:
・雖有薪資給付,但每逢週末返鄉便全數耗費於交通費。
・獲配營養均衡的膳食,可以維持作息規律。
・雖有使用智慧型手機的時間,但非全天開放,求職聯繫較為困難。
・手機可通話,但入伍時須下載指定應用程式,嚴禁拍攝照片。
・退伍時獲稱體格更健壯、更具男子氣概。
・透過集體生活建立良好前輩後輩關係,成為人生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