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近日公布「勞工退休金條例罰鍰應行注意事項」,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規範雇主未申報提繳、未核實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置備名冊等違規情形將依次開罰,並訂定具體罰鍰次數與額度基準,未來雇主是否依法提繳與申報退休金,將成為政府查核的重點。
根據法規,若事業單位拒絕提供查對其所屬勞工名冊及相關資料,法定罰鍰為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6月起,裁罰基準將更明確,會依事業單位當次違反行為當日起往前追溯,計算1年內違反同一規定受裁處罰鍰次數,若為首次被裁罰,罰鍰額度為3萬元,第2次為6萬元、第3次為12萬元、第4次為24萬元,第5次以上都開罰30萬元。
另外,若雇主未辦理申報提繳、停繳手續、置備名冊或保存文件,限期也未改善者,也會從當次違反行為當天起往前追溯1年,若1年內首次違法開罰2萬元,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第2次開罰4萬元,並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若是違法5次以上,開罰10萬元,一樣按月處罰至改正為止。
未核實申報提繳工資或未每月通知勞工提繳金額,則開罰5千元以上、2萬五千元以下。
根據勞保局2024年違規情形統計資料,未核實申報提繳工資2025件、雇主未申報提繳退休金80件、未通知勞工提繳金額8件、拒絕提供查對資料2件。其中未核實申報工資案件最多,是最容易被查核開罰的項目。
建議貴公司立即確認是否已落實以下事項:
● 每年2月與8月是否已完成月提繳工資的調整申報
● 勞保局的查核通知函是否於期限內回覆
● 是否有妥善保存提繳名冊與相關文件至少5年
● 是否通知員工每月的提繳金額
附表:常見違規與罰鍰一覽表
違規類型 |
處罰金額與方式 |
拒絕提供名冊、資料 |
3萬~30萬(依違規次數遞增) |
未申報、未提繳、未保存資料 |
2萬~10萬/月(違規未改善者持續按月處罰) |
未通知勞工提繳金額 |
5,000~25,000元(依案件情節裁罰) |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