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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時的注意事項

2025-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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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各地方主管機關在颱風來襲時,可能會發布停止上班上課,針對此情況企業應如何應對,以下以問答形式進行說明:

A公司:關於颱風假,請問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保聖那:首先,「颱風假」並不是一種正式的假別。
    
所謂的颱風假,其實是指地方政府為了防災,在特定情況下所發布的「停班停課」命令的通俗說法。

A公司那麼,若公司所在地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員工是否就不需要上班?

保聖那:是的。依據政府的政策,大多數民間企業皆會配合執行,員工可選擇不上班。
    當以下三者之一:(1) 工作地點、(2) 正常通勤路線、(3) 員工居住地,地方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時,
    即適用此規定。

A公司如果公司所在地與員工居住地都沒有發布停班令,但通勤路線上有發布,也可以不上班嗎?

保聖那:是的,員工在此情況下有權選擇不上班。

A公司但若捷運或火車等大眾交通工具仍有營運,是否表示可以安全通勤?

保聖那:您說得沒錯,不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六條第三項的規定,
    若正常通勤路線經過停班區域,則該員工即被視為出勤停止的適用對象。
    即使該區域的大眾運輸工具仍在運行,員工也有權依自身判斷選擇不上班。

A公司那麼如果只有通勤路線受到影響,但員工可以繞道,是否可以要求他們出勤?

保聖那:企業當然可以詢問員工是否願意改道通勤,但員工仍有權拒絕。
    是否適用出勤停止令,是依「正常通勤路線」來判斷。

A公司如果公司希望員工出勤,作為企業應該如何因應才恰當?

保聖那:即使企業有合理理由,也須避免讓人誤會是強迫出勤,應採取符合法遵與合規的方式應對。

A公司但若災情其實不嚴重,僅因通勤路線經過受影響區域,導致所有員工都不上班,實在令人難以接受。

保聖那:我們理解您的感受,但這是台灣現行的法規,企業仍需依法遵守。

    此外,由於停止上班上課命令被俗稱為「颱風假」,媒體經常報導那些差一點未被列入停班區域的
    市民訪談(通常是抱怨聲音),這些現象已逐漸背離「防災」的原始目的,
    反而助長民眾期待政府發佈停班令的心態。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當出勤停止令發布、員工未實際工作時,企業依法可不支付工資,
    因此不應被視為「休假」,必須建立正確觀念。

    此外,公司也應明確下達業務指示與工作核可流程。若員工選擇居家辦公,則應給付相對應的工資;
    對於願意配合出勤的員工,企業亦可考慮提供計程車搭乘許可、額外津貼等措施,以示慰勞與保障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