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2024年7月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並於同月31日由總統宣布施行。
條文修正後,於原條文新增了一個可以協商的機制,明定勞雇雙方可經協商延後強制退休的年齡,
此修訂一方面可以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面亦能讓有意願繼續留在職場的高齡勞工能有與資方協商的權益,
修法對於勞雇雙方是更進一步的保障。
然而,實際上之運作,仍需視勞雇雙方之需求,如果延後退休之協商不成立,則得依原屆齡(65歲)退休規定辦理;
依此規定之退休並不會變成資方之資遣。
針對此一修法,資方宜事前做好評估機制,此外,雇主須留意一旦協商同意延後退休後,不得對經協商延後退休之逾65歲的勞工有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之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