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將針對駐在員說明台灣的勞工保險、健康保險以及退休金制度。
1. 勞工保險
於僱用5人以上員工的事業單位中工作的所有勞工都必須強制加入勞工保險。
・包含老年給付(年金)、死亡給付、失能給付、生育給付、傷病給付等。
・年滿 65歲 時,可在台灣領取老年給付(年金)。
・自 2026年1月起,持有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也被納入原本不適用的勞工保險項目——就業保險,因此未來將可以請領失業給付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 全民健康保險
全民健康保險是台灣人及持有居留證的外國人都必須加入的保險制度。
・取得居留證後,需自受僱開始日追溯加入健保。
・駐在員的依親眷屬在取得居留證當日起,也必須加入健保。
・透過駐在員加入健保的依親眷屬,第4位起保費可免繳。
3. 退休金制度
退休金制度是指公司為員工提撥退休金,員工在符合條件時可領取的制度。
・此制度在 2026年1月1日 法規修正後,外國人的適用方式有所變更。
2025年為止的規定
・勞退新制
適用對象:與台灣人結婚的外國人,或持有永久居留證者。
公司每月依薪資級距提撥 6% 至員工的個人專戶,即使在台工作只有幾年,提撥金額仍會保留,年滿60歲後居住於日本也可以領取。
・勞退舊制
適用對象:不符合新制資格的外國人(多數駐在員屬此類)。
領取退休金的條件是長期服務於同一間公司,且需符合「年資滿25年以上」或「年資滿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等條件才能領取,因此對於有任期限制的駐在員而言,實際能領取退休金的案例極為少見。
2026年起的規定
・新任駐在員
若於 2026年1月之後受僱,將適用勞退新制。
・持續在職者
若在 2025年以前便已受雇於同公司,則可在 2026年6月30日前選擇繼續維持勞退舊制或轉換為勞退新制,若未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將自動轉為新制。
善用台灣的社會保險制度,能讓派駐生活更加安心。對於法規修正中容易被忽略的變動,建議不要完全依賴公司安排,也應自行理解相關制度